首轮《长沙市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长沙市区为主,略及市辖的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在长沙市的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按专业归口记述。中央和省在长沙市的重大活动,在大事记中择要记述。记述时间范围,上限一般为1840年,某些事物需要追溯历史的,则延伸到古代,某些事物发展历史较短的,从该事物产生时记起。下限一般断至1987年,有的适当下延。全志以科学分类和现代社会分工为依据,政治部类,按社会实体设志;经济部类,按行业设志;文化部类,按事业设志。全志分17卷出版,为大32开本。各卷由同类的专业志组成。下设章、节、目、小目等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