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22-05-30 15:32 【字体:

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各党支部,各部室、地方文献研究所: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

2022527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届满,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成功创建下一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根据《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政治建院、质量立院、文化强院、人才兴院、从严治院”战略,不断加强干部政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激发湖南方志人“闯、创、干”的精气神,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创建目标

对标对表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要求,在进一步深化“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模范机关创建上持续发力,在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谋智勇能型干部队伍上持续发力,在着力营造崇尚实干、诚实守信、团结互助、融洽和谐的良好氛围上持续发力,确保在2022年成功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长:江(院党组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彭楚筠(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长:邓建平(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俊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盛让(院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员:郑茁(院二级巡视员)

刘运华(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张征远(院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蔡素云(院省志工作部主任)

(院市县志工作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隆清华(院年鉴工作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李文立(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孟东华(院省志工作部党支部书记)

李晓平(院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楚筠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运华、张征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润秀、王亮、江艳、尹业鑫、黄芬等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做好日常协调和服务工作,统筹各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

四、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一)组织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刘运华

成员:张征远、蔡素云、杨帆、隆清华、李文立、孟东华

职责:协调处理文明创建日常工作。

(二)活动策划工作小组

组长:王亮

成员:江艳、李献珍、姚兮廷、黄芬

职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老干活动、志愿者活动和廉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诚信教育。

(三)资料收集工作小组

组长:刘运华

副组长:唐润秀

成员:尹业鑫、李旭东、姜标、易云芝、黄芬

职责:负责收集整理与文明创建有关的各种文件和档案资料。

(四)宣传报道工作小组

组长:刘运华

副组长:王亮

成员:周涌、周美凤、任璀洛

职责:负责各种会议、活动等的摄影摄像、宣传报道工作。

(五)联络工作小组

组长:刘运华

副组长:王亮

成员:黄芬

职责:负责与省直文明办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发布文明办的有关指示和通知,负责“湘直文明”信息上报。

五、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打造过硬政治机关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开展原文导读、经典研读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地方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2.做好迎接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积极组织参加省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研讨、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来院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等,积极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湖南”主题活动,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抓实日常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等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实践教育,要把红色资源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发挥好革命遗址遗存、纪念场馆等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参观革命遗迹、瞻仰革命文物、讲述红色革命故事等,形成系列化、系统化的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4.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普法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强化依规办事意识,加强省地方志编纂院各项制度学习和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强化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提高全院党员干部依法治志能力。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5.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发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坚持支部理论周学常态化,继续开展“大学习走在前”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用好“学习强国”“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各类型学习平台和微视频党课等学习载体,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干好本职工作上。完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运行机制,推动青年理论学习走心走深走实。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青工委)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做好风险研判和舆情预警。加强省地方志编纂院网站、《韩公亭》、“方志湖南”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建设。严把志鉴等产品意识形态安全关。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二)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加强宣传教育。在院落、楼道、电梯、会议室、办公室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张贴、悬挂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创新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部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文献所)

8.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以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推广普通话,倡导文明礼仪新风,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弘扬新风。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委;责任部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文献所)

9.开展诚信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参加或举办“道德大讲堂”、观看诚信教育视频等方式,教育干部职工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行为准则,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牵头部门:机关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10.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益爱同行”志愿服务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践行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机关各党支部以主题党日、支部联基层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活动。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青工委)

(三)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涵养浩然正气

11.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创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羽毛球、摄影、书画等兴趣小组作用,开展以“强身健体、和谐关系、陶冶情操、激发热情”为主旨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牵头部门:机关工会;责任部门:各部室、文献所)

12.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注重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结合传统节日的文化精神内涵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机关工积极组织参加省直单位第六届干部职工运动会,组队参加第二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青工委开展纪念建团100周年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等活动,强化理论武装;妇委会开展“巾帼心向党”等系列活动;关工委助推生育政策落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工委、关工委)

(四)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3.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弘扬湖湘廉洁文化,倡导良好家风家教,开展家庭美德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推送“名人家风家训”“廉洁小故事”等方式,筑牢思想防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

(牵头部门:机关纪委;责任部门:各党支部,各部室、文献所)

14.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制度学习年”活动,领会各项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室、文献所)

15.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强化保密意识,完善保密设施,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健全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人防、物防、技防举措,从源头上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努力实现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工作目标。按要求配备好消防设施,适时开展消防演练。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文献所)

16.开展系列文明新风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文明部室所、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无脏乱差现象。大力倡导健康生活理念,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和无烟机关建设。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部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文献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党组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文明创建办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承担协调督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台账管理等各项具体事务,各部室、文献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具体创建措施,高质量完成文明创建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相关情况,上报相关信息和创建成果。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大力宣扬,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努力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融合,打造亮点。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五院”建设紧密结合、有机融合,注重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方志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