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19-06-10 14:33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科学编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我委开展了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主管全省地方志工作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处(科)室、二级单位设置情况:我委内设综合人事处、省志编纂处、市县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等4个职能处所,另设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机构,下辖一个二级机构——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

各类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情况:我委核定编制51人,其中参公编制39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5人(含二级机构,下同);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

机构、人员变化情况:新增2人(招考录入参公编制公务员2人);新增退休人员3人(厅级1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职务调整4人。

主要职责: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二是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是组织编修全省各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包括组织或批准对各级志书的评审、验收、出版和评奖;四是搜集、保存全省地方志文献和省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全省地方志理论研究;五是组织开发和利用全省地方志资源。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全年收入

2018年我委财政拨款总收入2,524.8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072.25万元(根据湘财预〔2018〕7号文件),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95.1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0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2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660.00万元(根据湘财预〔2018〕7号文件),其中属业务类常年经费,主要用于全省地方志编修与研究项目172.40万元;《湖南省志》(综合本)编印经费60.00万元;《湖南年鉴》编印经费100.00万元;旧志普查经费40.00万元;《文献与人物》杂志编修经费60.00万元;数字方志馆建设项目150.00万元;出国经费7.60万元;图书购置费20.00万元;地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经费50.00万元。

(3)上年经费结转437.71万元(根据湘财预函〔2018〕10号文件),比2017年增加了67.03万元。结余资金大部分为项目经费。

(4)追加拨款354.93万元,其中:①2017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奖励金108.81万元(见湘财教指〔2018〕0036号);②异地调入干部住房地区价差补贴25.78万元(见湘财综指〔2018〕0020号);③2017年度综治奖补助资金82.97万元(见湘财教指〔2018〕0076号);④2018年在职及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提标13.90万元(见湘财教指〔2018〕0105号);⑤2018年度综治奖预发资金82.97万元(见湘财教指〔2018〕0107号);⑥2018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奖励金预发40.50万元(见湘财教指〔2018〕0108号)。

实际收入与收入决算数存在差额,实际结余结转金额与结余结转决算数存在差额,主要原因是上年和当年均存在未冲销的往来款。

2.支出年初预算安排

(1)基本支出1,07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5.1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2万元。

(2)项目支出660.00万元。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决算总支出为1,7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20万元,项目支出502.16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基本支出1,241.20万元,占全年决算总支出71.2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99.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1.35万元,津贴补贴215.59万元,奖金132.54万元,绩效工资47.1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4.07万元,住房公积金59.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9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6万元,其中:办公费2.9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83万元,电费10.88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3.7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8.69万元,租赁费1.62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3.41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5.09万元,工会经费9.43万元,福利费1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7.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92万元,其中:离休费27.82万元,退休费10.77万元,生活补助4.83万元,医疗费4.99万元,奖励金106.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2万元。

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委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标准,坚决做到“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管理规范。

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62.1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0万元。

2018年度我委的“三公”经费支出2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64万元,降低53%,比预算指标低60%。(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务接待费

公务出国(境)费

公务车辆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预算金额

实际使用

结余

出国(境)总人数

出国(境)总次数

预算
金额

实际使用

结余

新购车辆数量

预算金额

实际使用

结余

公车保有量

预算金额

实际使用

结余

19.50

1.55

17.95

0

0

7.60

0.00

7.60

0

0.00

0.00

0.00

5

35.00

23.39

11.61

三、项目支出情况

1.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支,项目支出合计502.16万元,占全年决算总支出的28.80%。包括:①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111.22万元,②《湖南省志》(综合本)编修经费23.22万元,③数字方志馆建设经费89.25万元,④《湖南年鉴》编印经费121.84万元,⑤《湖南乡镇简志》编修经费20.84万元,⑥《文献与人物》杂志编修经费52.68万元,⑦旧志普查专项经费17.49万元,⑧地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41.08万元,⑨图书购置费17.78万元,⑩教科文支出经费6.76万元。

2.经费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专项均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项支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保障了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1)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将专项经费纳入湖南省地方志编委会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

(3)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控制。专项经费预算纳入地方志预算体系,按年度进行申报、评审及批复。

(4)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工作内审,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彻底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不断改进、规范财务内部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合理合法。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是湖南省第二轮修志最后攻坚的关键之年。湖南省地方志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至2018年12月底,我省计划编纂的66部省志,已公开出版49部;14部市州综合志已出版7部,终审验收2部;规划编修的121部县级综合志书已出版98部,验收6部,评审6部,出版、验收、评审计110部;地方综合年鉴,14个市州,已有12个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122个县(市、区),已有119个县(市、区)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其中有91部县级年鉴公开出版。

(一)切实抓好省级修志工作

1.积极推进《湖南省志(1978-2002)》编纂工作。召开“湖南省志编纂工作推进会”。评议《湖南省志(1978-2002)•政协志》稿、《湖南省志(1978-2002)•有色金属工业志》稿,终审验收、出版《湖南省志(1978-2002)•妇女团体志》。

2.积极推进二轮市县志编纂工作。对娄底市和所辖娄星区、双峰县、冷水江市、新化县及衡阳市所辖衡南县、衡东县、石鼓区、珠晖区等二轮修志相对滞后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对市县两级二轮修志任务落实进行督促;并有针对性地在两市集中开展志书编纂业务培训,加强指导。年内出版《株洲市志》《岳阳县志》《岳阳市云溪区志》《湘阴县志》等4部市、县(市区)志;完成第二轮《郴州市志》《怀化市洪江区志》《中方县志》《株洲市天元区志》等4部市县志稿的终审验收;评审《益阳市赫山区志》《长沙市开福区志》2部县区志稿。志稿审查中,坚持质量第一工作原则,注重把好志书质量关,严格按评审、终审、验收基本程序进行审查把关。

(二)积极推进年鉴编纂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举办全省性的年鉴业务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增强地方综合年鉴编目框架设计的科学性,提高城市区年鉴的编纂水平。就城市区年鉴和县级年鉴如何克服人员少、力量弱、进度慢等问题,到有关市、县、区开展调研和督导,探讨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推进县级年鉴编纂出版工作。通过培训和调研,加快了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进度,特别是县级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面大幅拓宽。开展优鉴评审。组织全省省直、市州和县市区三级年鉴编纂机构,开展第五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推荐工作。通过评审,既评选出一批优秀年鉴,也发现年鉴编纂中带有共性的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积累经验。

年鉴工作“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面拓宽。特别是县级综合年鉴的启动面、公开出版计划数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拓展和增加。

(三)加强专志、特色志、行业志和乡镇村志编纂工作

1.湖南乡镇简志工作有序推进。年内,公开出版3部乡镇简志(《湖南乡镇简志•郴州市卷》《湖南乡镇简志•常德市卷》《湖南乡镇简志•衡阳市卷》),评审湖南乡镇简志长沙市卷、株洲市卷、邵阳市卷、益阳市卷等4部;终审《湖南乡镇简志•湘潭市卷》1部。至2018年11月,《湖南乡镇简志》14部市州分卷已出版5部,终审1部,评审4部,出版、终审、评审共计10部。

2.湖南特色志工作进展顺利。特色志已出版《岳阳楼志》《洞庭湖志》《舜帝陵志》,终审验收《炎帝陵志》稿,完成《老司城志》《岳麓山志》评议稿,审定《韶山灌区志》篇目,审读《韶山灌区志》试写稿。

3.名镇名村志工作。已出版3部(邵阳县《寨市镇志》、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镇志》和《马头溪村志》)。年内,验收2部(醴陵市《浦口镇志》、岳阳县《张谷英镇志》),并启动12部编修工作,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镇志》《边城镇志》《十八同村志》等9部名镇名村志、桂阳县《阳山村志》、双峰县《荷叶镇志》、临湘市《聂市镇志》,其中部分篇目经中指办专家审定后,进入正式编纂阶段。

4.社区志、小区志试点工作。部署安排浏阳市开展社区志、小区志编修试点工作。先后审定浏阳市《淮川街道朝阳社区梅花小区志》《淮川街道西正社区志》篇目,并启动编修。

5.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工作。完成《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平江县篇》《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新田县篇》《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汝城县篇》《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永顺县篇》电视片。

(四)积极推进《湖南省志(综合本)》编纂工作

评议《保险篇》《银行篇》《文化事业篇》《供销合作篇》《工业行业篇》《工商行政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篇》《科学技术篇》等志稿,审读了《税务篇》《劳动篇》《人事篇》《统计篇》《报业篇》《出版篇》等试写稿和初稿,审定了《广播电影电视篇》等篇目,验收了《政府篇》《商业篇》《文化事业篇》《财政篇》《出入境检验检疫篇》《妇女团体篇》《海关篇》《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篇》等8篇志稿。

(五)积极推进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1.服务湖南省“产业项目建设年”,编写《湖南百年实业发展要览》。2018年2月,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完成了《湖南百年实业发展要览》编纂任务,该书约10万字,系统梳理了从清末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百年实业的发展历程,力图为2018年湖南省“产业项目建设年”提供历史借鉴。

2.承办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研讨会暨“南岳衡山杯”首届全国地方志系统优秀论文交流座谈会。2018年,承办开展由中国地方志学会主办,湖南省地方志学会、湖南省地方志研究与传播中心承办的“南岳衡山杯”首届全国地方志系统优秀论文奖征文及评奖活动,此次活动共收到应征论文184篇,在湖南集中初评,以分散双盲的形式进行终评,共评出一等论文3篇,二等论文8篇,三等论文30篇。2018年6月13日,由中国地方志学会主办、湖南省地方志学会、湖南省地方志研究与传播中心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研讨会暨“南岳衡山杯”首届全国地方志系统优秀论文交流座谈会在长沙召开。这次会议为获评一二三等论文作者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牌匾。11位论文作者就依法治志的议题进行学术交流。应邀与会的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及全国地方志系统专家分别从法学角度和地方志编修实践角度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3.湖南数字方志馆工作加速进行。湖南近现代史展馆进行第四次评审。数字方志馆三期项目启动,计划完成市州区县的一二轮3.2亿字志书的数字化。

4.刊物工作进展顺利。《文献与人物》出版四期,刊物赠送和发行期均7000册。

5.旧志整理工作有成效。《光绪湖南通志点校》出版,免费向全省相关单位赠书。出版《湖南的明朝与当代——徐霞客〈楚游日记〉考察记》。

(六)加强方志队伍建设

全面建成湖南“方志专家库”,在全省遴选地方志专家,分级建立“方志专家库”。向长期以来在地方志工作的人员颁发“湖南方志工作荣誉证书”。实行队伍培训常态化,基本实现人才培训全覆盖。

(七)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018年,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湖南省凤凰县山江镇板畔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工作队走访摸底,收集资料,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78户;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规划,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开展科技助力脱贫工作,为板畔村成功申报农村科技助力示范项目,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提供科技技术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人畜引水工程实现通水的督促力度,加强村中道路建设,硬化通组公路,新修6条产业道,硬化广场并做好文化、娱乐活动配套设施,清理水井塌方泥土,新建垃圾围,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6.4公顷,新建或改造水利设施,做好产业发展帮扶工作,确定茶叶为今后本村发展的主导产业,将本村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部分有意愿发展茶叶产业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其中。发展特色产业到户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230余人受益。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开展2018年度“文明家庭”“优秀村民”等评选表彰活动。做好结对帮扶和“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开展全村走访慰问暨“三关爱”(关爱留守老人、关爱留守妇女、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资金的使用进度存在滞后,特别是项目资金结余过大。主要因志书编纂工作的特殊性,工作周期相对较长,且部分项目开展方式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编纂进度放缓。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全面分析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审核项目绩效目标。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项目进展缓慢。应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项目负责处室对绩效考核的重视度,增强责任意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88分,完成自评后我委将及时通报自评结果,认真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按要求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告附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表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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