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科学编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我院开展了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9月10日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改名而来(湘编﹝2019﹞11号)。
单位职能职责: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精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编修各级地方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的编修工作政策、规定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编纂方案;
2.在省委领导、省政府主持下,组织编修《湖南省志》《湖南年鉴》、部门志、专业志、专业年鉴及省志丛书;
3.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的地方志和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对各级志书、年鉴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
4.搜集、保存、整理、研究湖南地方文献和省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和方志馆建设;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6.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我院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另外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我院全额拨款直属二级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2019年12月,我院有核定编制51人,包括参公编制39人,工勤编7人,事业编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5人,机关42人,事业3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全年收入
2019年我院财政拨款总收入2525.9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324.92万元(根据湘财预〔2019〕1号文件),由三个方面构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55.86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89.77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29万元。
(2)项目支出拨款收入640.00万元(根据湘财预〔2019〕1号文件),其中属业务类常年经费,主要用于全省地方志编修与研究项目122.40万元;《湖南年鉴》编印经费100万元;旧志普查经费40万元;《文献与人物》杂志编修经费40万元;数字方志馆建设项目60万元;出国经费7.60万元;图书购置费20万元;地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经费50万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年鉴资助项目200万元。
(3)上年经费结转420.42万元。结余资金大部分为项目经费。
(4)追加拨款182.24万元,其中:①预发2018年省政府绩效考核奖金35.40万元(见湘财教指〔2019〕0007号);②2018年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政府绩效考核奖34.44万元(见湘财教指〔2019〕0024号);③预发2019年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绩效奖、综治奖112.40万元(见湘财教指〔2019〕0088号)。
(5)财政收回经费41.59万元。其中:①为贯彻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预算数中按照5%的比例扣回部门一般性支出32.29万元(见湘财教指〔2019〕0059号);②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扣回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9.30万元(见湘财教指〔2019〕0063号)。
2.支出年初预算安排
(1)基本支出1324.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29万元。
(2)项目支出640.00万元。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全年决算总支出为1,80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28万元,项目支出540.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基本支出1,260.28万元,占全年决算总支出70%。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841.02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66.73%;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14.74%;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56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1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40.24万元,占全年决算总支出的30%。其项目包括:①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127.35万元,②《湖南省志》(综合本)编修经费17.93万元,③数字方志馆建设经费29.6万元,④《湖南年鉴》编印经费91.87万元,⑤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年鉴资助项目196.98万元,⑥《文献与人物》杂志编修经费3万元,⑦旧志普查专项经费7.75万元,⑧地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6.47万元,⑨图书购置费15.93万元,⑩教科文支出经费13.46万元,⑪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9.89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院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标准,坚决做到“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管理规范。
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62.1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0万元。
2019年度我院的“三公”经费支出1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9万元,降低41.66%。(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务接待费 |
公务出国(境)费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预算金额 |
实际使用 |
结余 |
出国(境)总人数 |
出国(境)总次数 |
预算 |
实际 使用 |
结余 |
新购车辆数量 |
预算金额 |
实际使用 |
结余 |
公车保有量 |
预算金额 |
实际使用 |
结余 |
19.50 |
3.75 |
15.75 |
0 |
0 |
7.60 |
0.00 |
7.60 |
0 |
0.00 |
0.00 |
0.00 |
5 |
35.00 |
10.80 |
24.2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湖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将质量意识贯穿于修志编鉴工作的全过程,以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志鉴编纂并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不存在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要点事项的情况;不存在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情况。
(二)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
1.不存在未按规定时限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不存在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情况。
2.完成2019年度地方志编修工作。
(三)落实单位职能职责
1.立足主体,全力推进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
我院把“两全目标”任务看作工作中的刚性任务、硬性指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献礼工程来抓,采取调研、督查指导等措施推进我省“两全目标”工作。对未完成《湖南省志(1978-2002)》分志编纂任务的承编单位进行一次较全面的调研。5-7月,分期分批就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123个市县区(含洪江区)的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重点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先后对“两全目标”任务完成滞后的娄底市、怀化市、衡阳市等市县,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并帮助开展培训。
(1)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修
《湖南省志(1978-2002)》评议《卫生志》稿,完成《有色金属工业志》《铁路志》稿的终审,《政协志》《铁路志》已进入出版印刷阶段。截至2019年12月,规划的66部第二轮《湖南省志》分志公开出版51部。
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公开出版《湘西自治州志》《郴州市志》《湘乡市志》等5部市县志;评审《新化县志》《炎陵县志》2部县志稿。截至2019年12月,全省第二轮市县志书规划编修14部市州综合志,出版9部,正在编纂5部;规划编修121部县级综合志,出版102部,评审验收11部。
(2)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
《湖南年鉴(2019)》已于12月进场印刷并出版,设有32个部类,共计190万字。
督促指导全省县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工作,对51个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县级年鉴公开出版给予资助,共有41部年鉴获得相应资助(截至2019年12月,支付到位资金194万元)。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启动率100%,综合覆盖率超过60%。
6-7月,组织第六届全国(全省)优秀年鉴评比推优工作,评比各类年鉴76部,向国家推荐9部地方综合年鉴、2部专业年鉴(不含军事年鉴),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通报表扬10部。做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初评工作,推荐《长沙年鉴(2019)》参加“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复评。完成《中国地方志年鉴》湖南部分撰稿任务。
2.开发资源,服务社会建设和中心工作
(1)服务文化和旅游建设,做好湖南省特色志丛书编修工作和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工作
湖南省特色志丛书评议《岳麓山志》《大沩山志》稿;审读《老司城志》初稿。至2019年12月,规划的10部特色志,已评议3部、出版3部。
完成《中国影像方志•湖南卷》冷水江市、祁东县篇等6部电视专题片文本审稿工作。现已累计完成15部影像志审稿任务。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湖南乡镇简志》和名镇名村志编修工作
《湖南乡镇简志》规划编纂14个分卷,年内公开出版湘潭市卷,交付出版长沙市卷、益阳市卷、株洲市卷3部,评审永州市卷、岳阳市卷2部。现已累计出版6部。
中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湖南)编纂,年内公开出版《里耶镇志》《芙蓉镇志》《浦口镇志》;终审并上报《张谷英镇志》《浦市镇志》等4部志稿;审改《聂市镇志》稿。12月10-11日,第四届全国名镇论坛暨第四批中国名镇志丛书座谈会在湘西州吉首市召开。
(3)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在指导市县两级二轮志书编纂的同时,加强市县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在旧志点校、历史人物、地方史料、开辟电视专栏、影像方志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掘优势,打造地方志工作湖南名片
(1)编纂《湖南省志(综合本)》
验收《科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篇》等8篇送审稿,评议《统计篇》《机构编制篇》《烟草篇》等12篇志稿,审读《电业篇》《军事篇》等4篇志稿。截至2019年12月,《湖南省志(综合本)》92篇志稿已完成终审稿2篇、送审稿41篇、评议稿13篇、初稿18篇。
(2)试点编修社区志、小区志
初审浏阳市试点编纂的《浏阳市淮川街道朝阳社区梅花小区志》。
(3)湖南方志馆和“湖南数字方志馆”建设
湖南方志馆购买图书2039册,收到捐赠图书568册,交流志鉴、图书合计89册,上架图书3540册。截至2019年12月,馆藏图书21328种,49013册,办理借阅98人次。完成阅览室开放和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数字方志馆三期项目完成约3.2亿字的市县一二轮志书数字化。
(4)“湘志杯”地方志理论研究征文评比活动
举办“湘志杯”2019年地方志理论研究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59篇。我院官网公开政务信息96条;“方志湖南”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61组。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已全部进行审核和存档。
4.其他工作
(1)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对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志》的省市县三级编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业务人员开展评稿会前的研讨交流、评稿会、审稿会等多种形式的培训。4月11-13日,召开以“发展年鉴事业,助力‘四个自信’”为主题的全省年鉴业务培训会。邀请全国方志系统的专家学者就年鉴编纂等问题进行专题培训。
(2)地方志援藏援疆工作。认真落实中指组有关支援西藏、新疆地方志工作的精神,分别召开地方志援藏援疆座谈会,对口支援西藏审读5部志稿,对口支援新疆审读2部志稿并参加评审。
(3)承办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浏阳市召开的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
5.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努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认真落实扶贫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实帮扶产业发展,用准科技助力脱贫,抓好教育扶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使用进度存在滞后,预算编制与执行结合不紧密;二是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过大,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完善单位财务制度。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尤其项目支出预算要细化明确核算内容,提高精细化水平,确保项目规划切实可行,所需资金预计准确。并强化预算的执行力、约東力,提升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93分,完成自评后我院将及时通报自评结果,认真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按要求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告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