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精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编修各级地方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的编修工作政策、规定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编纂方案;
2.在省委领导、省政府主持下,组织编修《湖南省志》《湖南年鉴》、部门志、专业志、专业年鉴及省志丛书;
3.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的地方志和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对各级志书、年鉴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
4.搜集、保存、整理、研究湖南地方文献和省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和方志馆建设;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6.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省地方志编纂院是主管全省地方志工作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我院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另外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我院全额拨款直属二级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12月,我院有核定编制51人,包括参公编制39人,工勤编7人,事业编5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设置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59.4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166.55万元,降低6.5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当年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7.3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34万元,占70.2%;项目支出548.14万元,占2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9.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166.55万元,降低6.5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当年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96万元,增长2.16%,主要是因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640.16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89.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07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6.53%;卫生健康(类)支出5.59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0.3%;住房保障(类)支出73.66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4.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其中:
1.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该科目经费是年末财政追加下达的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0年省直部门综治奖。
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177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如“湖南省数字方志馆(三期)”建设等项目年末未完成验收,为保证质量尾款当年未支付,待2021年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另有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下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10万元。该科目经费为上年年末下达未使用结余结转至今年的离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金、综治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6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调入人员保险缴纳时间较晚。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5.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压减后实际财政拨款数6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9.5万元,压减后实际财政拨款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4万元,减少1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比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的3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18万元,增长10.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修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21.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78.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2020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3.35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来省地方志编纂院调研、指导工作,各市州志办来长汇报工作及稿议评审,各省直单位志办主任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总人数273人(含陪同人员),接待批次40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1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5万元,降低33.85%。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三是当年部分会议、培训等工作因疫情受到影响,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开支会议费4.53万元,用于召开两次会议,一是全省市州地方志机构主任座谈会,人数50人,主要内容为各市州地方志机构围绕决胜“两全目标”、地方志工作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等情况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分享创新工作思路,探讨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二是第七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优推荐会,人数20人,内容为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参评第七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年鉴进行分内容、分批次评审。开支培训费0.4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培训,人数3人,主要内容为湖南省社科期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干部进修、专业培训等;我院本年度没有安排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7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2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无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我院尚未使用过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科学编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我院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了2020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情况,查找了绩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按要求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根据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做好修史修志和年鉴编纂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而发生的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省地方志编纂院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即省地方志编纂院用于支付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