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
机关职能部室、二级单位设置情况: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另外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我院全额拨款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另设有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预算。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修志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3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较2020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47.6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62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本年度支出预算数较2020年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47.6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629.95万元,占8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3万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111.80万元,占5.74%;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4.8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86.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561.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1.9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年鉴资助、全省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湖南年鉴》编印等方面;资本性支出79.3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设备购置、图书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万元,上升3.56%,主要原因是为消除办公楼安全隐患本年度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为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6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10万元,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0万元,拟召开6次会议,人数555人,内容为全省志办主任会议、业务评审、研讨会、地方志学会换届选举大会等;培训费预算26.50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470人,内容为全省地方志及年鉴业务培训。
4.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4.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6.4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置换一般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4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7万元,项目支出561.3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