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22-06-20 14:44 【字体:

2021年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要求,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开展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我院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另外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我院全额拨款直属二级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截至2021年12月,我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年末实有在编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我院下属二级机构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湖南方志馆)核定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2021年总支出为1,787.8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35.83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235.8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8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49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52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511.31万元,资本性支出40.69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我院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我院办公设备购置及方志馆藏书购置。

具体项目包括: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80.92万元,《湖南年鉴》编印经费79.29万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年鉴资助项目225.47万元,《万山红遍:百年大党的湖南征程》编印经费66.1万元,《年鉴里的新湖南》编印经费45.88万元,其他业务经费54.34万元,用于《湖南地方志》刊物编印、地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旧志普查、图书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坚决做到“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管理规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当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9.81万元,车辆保有量4台,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2.3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使用均未超预算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政府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院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巩固拓展“两全目标”成果,扎实推进地方志各项业务工作。研究制定《湖南省志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等业务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全省推动地方志业务质量建设。

1.继续推进地方志书编纂工作。

(1)推进省级志书编纂工作。推进《湖南通志》编纂工作,催收《公安篇》送审稿;复审《大事记》《建置沿革篇》等修改稿;组织开展《税务篇》的重修工作。推进省级特色志(丛书)编纂工作,召开《岳麓山志》《大沩山志》修改协商会,组织评审《武陵源风景志》志稿。

(2)推动二轮市县两级修志收尾工作。年内评审《永州市志(1996-2015)》《邵阳市志(1978-2004)》2部市级志稿、《衡阳市石鼓区志(1996-2018)》等3部县市区志稿;终审验收《冷水江市志(1988-2010)》等6部市县区志稿,验收稿件约930万字;出版《长沙市志(1988-2012)》《通道侗族自治县志(1996-2010)》。截至年底,全省出版市州综合志10部;出版县级综合志107部。

(3)组织指导专题志、乡镇简志、名镇名村志等编修工作。推进《湖南抗日战争志》相关编纂工作和“纪录小康工程”系列志书编纂的前期相关工作;指导《湖南省水库移民志》《湖南省水文志》等编纂工作,组织专家评审《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志》。推进《湖南乡镇简志》14卷系列丛书编纂出版工作。评审岳阳临湘市《聂市镇志》,将湘西州《茨岩塘镇志》《十八洞村志》《双凤村志》和郴州《阳山村志》申报中国名镇名村志;审核《中国影像志•凤凰篇》。组织评审《康熙耒阳县志》校注稿。

其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志》《十八洞村志》系我院新一届党组倾力组织编修的志书,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列为样板志书向全国总结推广湖南的编纂经验,省院与湘西州地方志编纂室作为共同编纂单位,由人民出版社和湖南人民出版社共同出版,现稿件已经终审,省院在编纂、审阅、出版、宣传上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2.大力推进年鉴工作。

(1)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湖南年鉴(2021)》已公开出版。

(2)督促指导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年末,全省137部2021卷市县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启动率和移交出版率均为100%。

(3)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推荐工作,向中指组推荐13部年鉴参加全国评优并全部获奖,其中特等年鉴3部,一等年鉴3部,二等年鉴5部,三等年鉴2部。

(4)加强年鉴业务能力建设。举办了以年鉴质量提升及精品年鉴培育为主题的全省年鉴质量建设专题培训班。

(5)加强年鉴资助工作。印发文件,按照高质量要求,继续开展全省民族地区和脱贫地区县级综合年鉴公开出版资助工作,已资助52部年鉴共计235万元。

(6)推动年鉴精品工程建设。指导市县开展“中国精品年鉴”申报工作,推荐《长沙县年鉴(2021)》《芙蓉区年鉴(2021)》申报“中国精品年鉴”,继续在长沙市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精品年鉴工程示范市。

3.组织开展地方志援藏援疆工作。组织力量支援《西藏自治区志•水利志》和山南市综合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指导《湖南对口支援新疆志(1998-2022)》编纂工作。

4.加强地方文献研究和方志馆工作。

(1)完善方志馆《图书借阅制度》《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书库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等制度,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图书查借阅服务。

(2)丰富馆藏资源,新购买旧志、家谱、地情资料74册,综合资料、套装图书361册,合计435册,馆藏图书、期刊、影印旧志、家谱累计44192册。

(3)开展1949年以后公开出版志鉴首次统计工作,其中第一轮省志90册、4309.85万字;第二轮省志51册、2970.5万字;省级综合年鉴37册、5876.91万字;乡镇简志14册、1913.9万字;其他地情文献47册、3092.75万字,共计233册、1.82亿字。

(4)完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地方志统计系统”统计任务,收到志鉴成果资料约3500余册。

5.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根据中指办的安排,组织开展了首届“韩公亭杯”方志理论征文活动。将内刊《湖南地方志》更名为《韩公亭》,打造全省地方志系统理论研究和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文化宣传的优秀刊物,新刊已出版4期,社会反响很好。

6.加强地方志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活动和线上线下等平台,积极宣传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和功能,宣传方志文化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提高地方志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将历朝历代名人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制作成固定宣传牌,提升机关文化品位。

7.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方志机构的联系,积极呼吁当地党委、政府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业务指导,对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积极、确有工作困难的县市区在年鉴出版上给予支持;制定印发院党组班子成员联点工作制度,加强地方志具体业务指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年初预算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不够高,年中出现部分经济科目、项目之间的指标调剂。

绩效完成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由于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省直部门从事志鉴工作人员变化频繁,专业人员缺乏,人才队伍结构不优等原因导致,而业务培训又受疫情、经费等因素制约;二是地方志文化传播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针对目前预算支出存在的问题,做以下改进:

1.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精细化水平,各部室所申报项目预算要全面具体,涵盖项目全过程,确保项目规划切实可行。强化预算的执行力、约束力,提升管理水平。

2.加强各部室所、各项目绩效考核,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分析和考核,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准确率。

3.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地方志工作环境,丰富培训形式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方志专家库。拓展地方志事业发展平台,借助社会、媒体力量,扩大地方志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99分,完成自评后我院将及时通报自评结果,将自评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中,将其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我院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2年5月31日


点击此处下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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