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部门决算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22-08-31 15:39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

省地方志编纂院是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主管全省地方志工作,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二级机构1个: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设置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65.13万元。与2020年相比,均减少了194.31万元,降低8.24%,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结转项目经费较2019年有所减少,2021年末结余经费较2020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28.5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83万元,占69.12%;项目支出552万元,占30.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65.13万元。与2020年相比,均减少了194.31万元,降低8.24%,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结转项目经费较2019年有所减少,2021年末结余经费较2020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65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人员当年度奖金及绩效。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431.45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8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8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9.25%;卫生健康(类)支出96.01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5.37%;住房保障(类)支出94.89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5.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3.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其中:

1.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05.8万元,支出决算为4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在职人员当年奖金。

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1136.46万元,支出决算为94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未发放离退休人员当年奖金,相关人员经费科目未形成支出;二是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质量,部分项目尾款当年未支付,待2022年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

3.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9万元,该科目经费是年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追加下拨的2021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已用于相关项目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离退休人员当年绩效奖。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2.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6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35.68万元,因年中两名退休人员去世,调剂人员经费发放了抚恤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9.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4万元,降低31%,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比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2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16万元,降低18.03%,主要原因是本年末一台达到使用年限的公车开始走报废上交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19.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80.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2021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31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各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来长汇报工作及评审稿件,其他有关单位修志编鉴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总人数193人(含陪同人员),接待批次33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9.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8.6万元,降低15.73%。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相关科目有所结余。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我院开支会议费8.53万元,其中用于召开全国省级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暨中国地方志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会议,人数26人,会议主要内容:收看北京主会场直播,对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全国地方志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202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交流研讨;用于召开全省市州地方志机构主任会议,人数93人,会议主要内容:在“两全目标”完成之际对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规划第三轮修志工作,探索推进依法治志和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用于召开第八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优推荐会,人数28人,会议主要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参评第八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年鉴进行分内容、分批次评审。开支培训费5.59万元,其中用于举办全省年鉴质量建设专题培训,人数58人,培训主要内容:年鉴质量提升及精品年鉴培育,巩固“年鉴全覆盖”成果;用于在职人员培训,人数12人,主要内容为湖南省社科期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干部进修、专业培训等;用于外请专家授课的其他业务培训。我院本年度没有安排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院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1辆。无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我院尚未使用过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省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湖南年鉴》编印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绩效完成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地方志文化传播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二)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要求,我院已按时完成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完成自评后及时通报了自评结果,各部室所将自评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中,将其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已按要求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院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根据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做好修史修志和年鉴编纂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而发生的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2年8月26日


点击此处下载: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决算公开表.xls
点击此处下载: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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