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部门决算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24-09-03 11:22 【字体: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省地方志编纂院是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主管全省地方志工作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二级机构1个: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设置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656.61万元。与2022相比,减少237.58万元,减少8.2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2021年度绩效延迟到2022年度发放,故2022年度相关人员经费高于2023年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56.5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09万元,占68.79%;项目支出761.25万元,占31.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6.61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7.58万元,减少8.2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2021年度绩效延迟到2022年度发放,故2022年度相关人员经费高于2023年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4.76万元,减少8.4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绩效支出、离休人员的医疗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高于2023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5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0.02%科学技术(类)支出1,913.36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78.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09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12.96%;卫生健康(类)支出114.8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4.70%;住房保障(类)支出94.59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0.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42万元,支出决算为7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并发放了相关人员经费

3.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1,19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实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合同尾款尚未支付,待全部验收后支付使用;二是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资金需下年度按完成进度支付。

4.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科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该科目经费为上年结余项目经费,已在本年度统筹调剂使用。

5.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年初预算为91.99,支出决算为15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0%。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拨了地方志事业项目经费,已用于相关项目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9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3万元,完成预算的6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6.13万元,增长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增加。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2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46万元,减少15.6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及批次较上年略有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15万元,完成预算的8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与上年相比增加6.59万元,增长21.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购置公车商务车一辆价格稍高于上年购置的轿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6.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9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2023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48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各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来长汇报工作、联系修志事宜其他有关单位修志编鉴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总人数180人(含陪同人员),接待批次26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7.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18万元,我院置换达到使用年限的公车一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降低6.23%。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相关科目有所结余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开支会议费19.11万元,其中用于召开2023年全省地方志工作暨表彰先进和党建工作会议经费预算5.88万元,人数144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交流党建与业务工作经验等;召开湖南省脱贫地区扶贫志工作推进会暨编纂业务培训会,经费预算9.66万元,人数150会议主要内容为全省扶贫志编纂工作经验总结、介绍典型、业务培训等;召开《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立法起草评估论证会,经费预算0.53万元,人数25会议主要内容为《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草案)文本评估论证;召开第九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省级评审会,经费预算3.04万元,人数35会议主要内容为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参评第九届全国(全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的年鉴进行分内容评审。

开支培训费27.66万元,其中用于开展湖南省脱贫地区扶贫志编纂业务培训(与工作推进会合开),经费预算3.62万元,人数150人,内容为全省扶贫志编纂工作外请专家授课、业务培训等;用于开展湖南省第一期地方志专家高级研修班,经费预算22.9万元,人数89人,内容为首批湖南省地方志专家库的专家业务培训用于在职人员培训,人数8,主要内容为干部进修、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等;用于外请专家授课的其他业务培训人数45,主要内容为党建理论知识培训。我院本年度没有安排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5.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9.9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5.68%。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实物保障用车1无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我院尚未使用过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已按相关要求在本院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首次提出之年。一年来,我院在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2,656.61万元,执行数为2,43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82%,涉及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度我院预算执行进度为91.82%,与上年度基本持平,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年内追加的项目,因启动项目方案制定、财评送审报告编制等工作程序需一定的时间,年内未完成政府采购流程,未能形成实际支出;二是部分年内追加的编印项目,由于编纂时间长,定稿付印时间稍有推迟,导致部分进度款未予支付;三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尾款,需验收合格后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每季度跟踪总结业务工作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发现执行偏差,加大资金使用统筹调度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编制预算时,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的研究和对项目进度的整体规划,做好预算使用的前瞻性预测,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后期业务开展的匹配度,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根据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做好修史修志和年鉴编纂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而发生的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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