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
2.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开展地方志质量建设;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
4.负责以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方志馆的建设与管理;
5.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实施地情调查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7.组织实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我院直属公益一类二级事业单位1个: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我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设置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541.9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885.31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我院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为贯彻落实志书编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度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41.9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19万元,占63.33%;项目支出999.11万元,占36.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41.9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了885.31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我院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为贯彻落实志书编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度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84.96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地方志事业发展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0.04%;教育(类)支出0.56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0.02%;科学技术(类)支出1,911.56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70.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9.13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1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3万元,占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11.46%;卫生健康(类)支出123.21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4.52%;住房保障(类)支出96.54万元,占决算本年度决算支出总额的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6.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1万元,因年中追加相关课题研究经费,课题结题后开支了部分费用。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结合年内实际工作安排,本年度培训次数较少,未举办全省性的集中培训。
3.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7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并发放了相关人员经费。
4.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1,67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实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需按项目进度和比例付款,待全部验收后支付使用;二是志书编纂流程复杂,部分跨年度的志书编纂项目,资金需下年度按完成进度支付。
5.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年初预算为34.06,支出决算为8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拨了地方志事业项目经费,已用于相关项目开支。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9.13万元,因年中追加文物保护相关项目省级专项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78万元,支出决算为6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2万元,完成预算的65.24%;与上年相比减少7.01万元,降低1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按照相关文件标准置换公车轿车一辆,价格低于上年购置的商务车,公务车辆购置费低于上年,故“三公”经费总额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度相同。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完成预算的88.54%;与上年相比减少6.16万元,降低16.5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81.77%;与上年相比减少7.19万元,降低2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享受了购置税减免政策,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置换公车轿车一辆,价格低于2023年购置的商务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完成预算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1.02万元,增长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严格审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等费用稍有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22.16%;与上年相比减少0.84万元,降低3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及批次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32人次(含陪同人员),主要是各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来长汇报工作、联系修志事宜,外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修志编鉴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院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降低3.72%。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相关科目有所结余。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院开支会议费3.71万元,其中用于召开2024年全省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经费预算2.18万元,人数66人,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交流业务工作经验,部署年度工作等;召开2024年湖南省精品年鉴工程初评会,经费预算0.19万元,人数11人,会议主要内容为组织相关专家对创省级精品年鉴工程的年鉴书稿进行评审。召开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经费预算1.34万元,人数43人,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及研究年度工作等。
开支培训费0.56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培训,人数2人,主要内容为干部进修、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等;用于外请专家授课的其他业务培训,人数47人,主要内容为党建理论知识等干部培训。我院本年度没有安排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1.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4.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9.0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无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0 个,共涉及资金27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27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仅开展部门本级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前述第一点。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无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新增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541.92万元,执行数2724.3万元,完成预算的76.92%,绩效自评得分97.69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出新出彩。坚持守正创新,努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道“融合命题”,联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在全国首创举办《“志”说湖南—大型史志·文物联展》,展览于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22日在湖南博物院免费向公众开放,共吸引20余万人次来自全国各地的观众参观,多位省领导亲临展厅指导,给予高度评价,也收获了业内同行的好评点赞;二是志鉴编纂工作有力有效。按照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湖南省扶贫志》和《湖南省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以及《湖南省志(综合本)》《中国湘菜志》等特色志编纂工作稳步推进,湖南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出版工作在全国排名第七位。《湖南年鉴(2024)》、全省137部2024卷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均已交付出版,启动率、移交出版率、公开出版率均为100%,在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比中,推荐的23部年鉴全部获奖,其中《湖南年鉴》获评一等奖;三是方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有声有色。湖南方志馆新上架图书1270种、1508册。完成基于国产化的湖南数字方志馆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湖南智慧方志”项目建设前置审查。服务全省第三届旅发大会,指导并资助《志说衡阳·一山一衡阳》编纂出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较为落后,预算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实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完工,需按项目进度和比例付款,经费结余下年使用;二是志书编纂流程复杂,部分跨年度的志书编纂项目,尚处于前期编纂阶段,年内实际支出经费所占项目总额比例较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定期跟踪资金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跨年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仅开展部门本级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前述第一点。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无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新增项目。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公开评价结果
完成自评后我院及时通报了自评结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院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资金管理
2025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业务部门依事支出、财务部门依法监控”的原则,要求各责任部室所对相关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财务部门对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3.细化预算安排
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跨年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业务部门细化分解总体绩效目标,提高分阶段成果与经费需求的匹配度,保障项目经费在各年度按需合理分配,从而提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资金执行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根据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做好修史修志和年鉴编纂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而发生的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是指省地方志编纂院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