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志编干〔2021〕3号
院各部(室)、所: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张征远同志任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年鉴工作部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刘运华同志任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隆清华同志任年鉴工作部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市县志工作部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郑茁同志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