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15-12-07 10:55 【字体: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此方案已经124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示)

 

根据中办发[2014]40号、41号文件精神和湘办发[2015]46号文件及湘车改办[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总体情况: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厅级参公事业单位,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主任,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为单位法人代表,主持日常工作,另设副主任2名、副厅级纪检员1名、副巡视员1名。委机关内设综合(人事)处、省志编纂处、市县志工作指导处、年鉴工作处(加挂《湖南年鉴》社牌子)四个职能处,另设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本委的主要职能是:(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省本级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全省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全省地方志资源;(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切实搞好本次改革,我委成立了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长:易介南(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邓建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晓平(党组成员、副主任)

毛青山(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

  员:杨盛让(副巡视员、市县志处处长)

黄俊军(省志处处长)

刘运华(年鉴处处长)

  茁(机关党委正处级专职副书记)

  峂(正处级纪检员)

张征远(综合处处长)

毛青山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征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向阳、唐润秀为办公室副主任,张爱玲、李震翚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参改人员情况:我委机关共核定编制4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1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离退休人员31名(其中厅干10人,离休2人)。现实有参改人员45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8人,科以下干部3人,工勤人员7人。

(三)现有公务用车情况:省里核定本委公务用车编制数为7辆,现实有5辆,其中4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含机要通信、应急)、1辆为老干服务用车。现有车辆均为三厢中等轿车,均处于正常工作运行状态。

(四)司勤人员情况:现有5个司机,其中3名为在编人员、2名为单位自聘人员

二、合理确定公务用车保留数量

根据我单位情况,按照服从改革、服务工作的原则,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拟保留如下4台车辆:

1.实物保障用车一台:因我单位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介南同志居住地距离单位较远,为便于工作,依据湘办发[2015]46号文件关于单位正职主要负责人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可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的规定予以保留。

2.应急用车一台:依据湘办发[2015]46号文件“应急用车:50人(含)以内的单位,核定1辆”的规定配备。

3.机要通信用车一台:依据湘办发[2015]46号文件“机要通信用车:每个单位核定1辆”的规定配备。

4.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车一台:我单位设有老干科,专门为离退休干部服务。

三、司勤人员安置

成立机关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组,由委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毛青山同志任组长,综合(人事)处处长张征远、副处长蔡向阳、唐润秀任副组长,张爱玲、李震翚、张睿等同志为组员,具体负责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择优、自愿、合理方式对司勤人员进行安置。

四、交通补贴说明及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我委目前涉改人员45人,由于委党组书记已申请实物保障用车,故我单位有44人可享受交通补贴。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8人,科以下10人。按照厅级1690/月、处级1040/月、科级650/月、科以下550/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测算,每月需补贴40370元,一年共需补贴484440元。

五、方案实施进度

1、宣传发动:该任务已经完成;

2、制订方案:计划在121前完成;

3、呈报方案:计划在125前完成;

4、公示方案:计划在1210前完成;

5、车辆封存:计划在1220前完成;

6、车辆移交:计划在1230前完成;

7、整章建制:根据新的形势,制定新的车辆管理制度。计划与车改完成时间同步建立并付诸实施。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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