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11号)精神,经湖南省地方志编委和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评选推荐,湖南省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领导小组评审,同意中共岳阳市委党史研究室、浏阳市地方志编纂室、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室)、常德市地方志编纂室作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同意蔡素云、李雄野、肖艳君、杨峰作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同意蒋政平、刘后昌、王友达、刘贞科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湖南省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731-89679031(省地方志人事处)
0731-89679071(省地方志机关纪委)
湖南省推荐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