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于1986年的《湖南地方志通讯》,系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地方志学会主办的内部工作刊物,后改名《湖南地方志》(内刊),本为双月刊,2019年改为季刊,2020年改为半年刊,共编印90期。该刊在指导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政策、辅导业务、开展湖湘文化研究等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盛世修志,志载盛世,二者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充分说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随着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地方志工作已经走上了法制化发展的轨道。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全省方志工作需要有更新的认识、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担当、更好的作为。为了更好地指导全省地方志编纂工作、总结治国理政历史智慧与经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决定将《湖南地方志》(内刊)恢复为双月刊,更名为《韩公亭》(已于2021年3月15日经由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复同意),特制定编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工作指南,全面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秉持“指导方志年鉴工作,引领理论学术研究,繁荣湖湘志鉴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刊方针,传承中华文明、传播优秀文化,讲好湖南故事和中国故事,更有力地推动全省方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刊物定位
1.性质定位。在《湖南地方志》的基础上升级改版的《韩公亭》将是一份综合性内部刊物,既是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的喉舌,又是为指导湖南方志编纂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平台,更是展现全省方志事业和方志人湖湘精神、湖湘气派、湖湘风格的一个窗口。
2.目标定位。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为方志人及各界人士提供喜爱阅读的精神食粮,不仅使之深受各级领导重视,更要使之深得人民群众喜爱、修志人充满自豪感的家园。
3.主题定位。聚焦方志修纂、整理、研究、利用,着力发掘方志中湖湘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观念、鲜明特色,更好地汲取历史智慧、治国理政经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形象定位。各级方志人的精神伴侣,各界朋友的时代知音。
5.风格定位。大气、亲和、有品、有趣。
三、办刊思路
1.将内部刊物当作公开刊物办。虽为内部刊物,但办刊质量应向公开刊物看齐。无论是稿件质量,还是装帧设计、版面安排、校对质量等,都应严格把关。
2.将工作刊物当作专业刊物办。虽为工作刊物,但要充分体现专业性。首先要成为工作指导、专业引领、经验交流的桥梁,进一步增强方志人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若干专业性栏目的设置,确保较高的学术水准。
3.将工作、专业刊物当作通俗普及刊物办。在保证工作性、专业性的同时,通过若干栏目的设置,讲好湖南故事和中国故事。“地方志是讲好中国故事最生动和直接的源泉”,通过对方志中有趣有味有情有范史料的挖掘,进一步拓展方志的作用,延伸方志的内涵,以充分实现方志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
四、栏目设置
根据上述办刊的指导思想、定位及思路,拟开设以下几类栏目。
1.卷首语。
2.工作指导类,如特稿、修志札记、他山之石等。
3.方志研究类,如旧志整理与研究、新志编纂研究、方志利用研究、专题性研究、志评序跋等
4.文化传播类,如名人志事、悦志时空、湖湘文化、史海探珠、志人文艺等。
5.修志动态类,如志苑短波、出版信息等。
此外,还将根据来稿及重大活动情况,辟设新的栏目和专题。
五、领导机构
本刊由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主办、主管,为保证运转有序有效,拟设立两套班子,即编审委员会和编辑部。前者为领导机构,负责办刊方向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后者为执行机构,承担具体的编务、编辑工作。
1.编审委员会
顾 问:冀祥德 邱新立
主 任:江 涌
副主任:彭楚筠 邓建平 黄俊军 杨盛让
委 员:刘运华 郑 茁 蔡素云 隆清华 张征远
李文立 王习加 杨伟东 段谭云 易小兰
肖治国 陈念军 郑文廷 张国纲 周冠军
唐中明 李祥红 周正宇 陈劲松 刘克兴
2.编辑部
主 编:黄俊军
编辑部主任:田 丰
责任编辑:若干人(含外聘特邀编辑1人)。特邀编辑主要负责稿件及图片选用,稿件修改、编排、校对以及稿酬核算造表等工作,其他编辑主要负责与中指组办公室、兄弟省市志办、全省市州、县(市、区)志办的联络、组稿、编辑及稿件归档、联系印刷机构、稿酬发放等刊务工作。
六、其他(见附件)
附件:《韩公亭》征稿启事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韩公亭》征稿启事
《韩公亭》杂志系在《湖南地方志》基础上升级改版而成的一份综合性内部刊物,现就相关征稿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欢迎全省及省外地方志工作者,或热爱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来稿一经采用,按实际采用情况,一次性给付稿酬。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文字稿件,按每千字130元标准给付。
(2)诗词联等文字作品,每十行按一般文字作品千字标准给付,不足十行者按十行计算。
(3)摄影作品按张40元、书画作品按每版面300元给付。
2.主要栏目及要求说明。
(1)卷首语,要求精辟独到,思想与文采并重,小故事与哲理相融。
(2)特稿,对修志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具有独特见解、深入认识的文章。
(3)志鉴研究,研究古今志鉴编纂得失、内容的文章,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性。
(4)旧志整理,选载古代湖南稀见志书。
(5)修志札记,主要指修志理论与实践探索方面的文章,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借鉴意义。
(6)方志利用,方志如何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文章,既可具有学术,也可通俗性。
(7)他山之石,兄弟省份方志工作的经验借鉴。
(8)名人志事,主要是指反映古今名人及其修志事迹的文章,要求具有通俗性、可读性。
(9)悦志天地,以志书史料为主而成的有关历史事件、人物、制度、地理、建置等等方面的文章,要求生动活泼,可读性强,具有启发或借鉴意义。
(10)史海探珠,钩沉志鉴失载的重要历史事件、事像稿件。
(11)湖湘文化,从文化研究范式研究湖南地域文化的文章。
(12)志苑短波,反映省、市、州修志动态、志鉴出版动态的通讯稿件。
(13)志人文苑,方志工作者及名家的旧体诗词、联语、短小古文,应尽量与志鉴事业有关联。
(14)志评序跋,高质量的志书评价文章及新出版的序言、跋语。
以上栏目,每期视情况而设定。
3.投稿方式,一律通过电子邮箱投稿,邮箱号490254604@qq.com,同时请注明“《韩公亭》稿件”字样。
4.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以便稿件采用后奉寄样刊并及时准确支付稿酬。
5.稿件如获采用,本刊将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满三个月尚未接到采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
6.所有来稿须保证原创,注重质量,文责自负,如有侵权行为,本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推荐的稿件,要注明作者和来源。
7.稿件字数,长短不限,一般以3000-4000字为宜,特别优秀的稿件可放宽限制。
8.本刊投稿等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13787026729
《韩公亭》编辑部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