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业务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李旭东同志为我院拟遴选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现工作单位 |
报考职位 |
李旭东 |
男 |
1987.01 |
硕士研究生 历史学硕士 |
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室 |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综合管理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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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