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消防应急工作预案
(2015年修订)
为了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机关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委实际,重点就消防安全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二、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
1、预防准备。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
2、预测预警。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社会预警,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3、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快速组织相关应急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控制事件继续扩展。
4、资源协调。应急资源是实施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的基础,应急管理机构应该在合理布局应急资源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以有效利用可用资源,防止在应急中出现资源短缺的情况。
5、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指挥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同时在撤离过程中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与互救工作。
6、信息管理。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既是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源头工作,也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7、善后恢复。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
三、消防应急预案处理事项、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
1、成立领导班子。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防止火势扩大和蔓延,机关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综合处。总指挥由委党组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委领导担任,各处所长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特殊情况下,由委党组书记指定相关人员担任总指挥。
2、成立义务消防队。由各处所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男性干部职工组成。队长由综合处分管综治安全的副处长担任。
(二)工作程序及相关事项
1、火灾报警
(1)机关内干部职工在任何范围发现烟火,都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大队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势较大,应先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干部职工做好自救和撤离现场。
(3)确认火灾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灾。此时如房间内有干部职工,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2、火灾通报
通报程序如下:
发现人→综合处分管副处长→综合处长→委分管领导→委党组书记
3、领导指挥机构
领导指挥机构主要负责指挥灭火自救工作。
领导机构成员:由委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成员组成。
其主要任务:
(1)根据火灾,决定是否向 “119 ”报警。
(2)根据火灾,决定是否切断电源及液化石油气源。
(3)根据火灾,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和撤离命令。
(4)负责人员的疏散和救护、贵重物质的转移。
4、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
(1)综合处
a)综合处长接到火灾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接受总指挥的一切指令。
b)综合处各相关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及相关准备,接受指挥中心指令。
c)迅速准备好急救车辆,并根据指令派人到疏散集合的安全地点,对疏散干部职工的人数进行清点,并在有需要时(如有人受伤时)与医疗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d)水电工程技术人员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变配电室,按照总指挥的命令操作供电设备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进行其它应急工作。
(2)其他各处所:
a)各处所负责人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接受指令。
b)及时并准确地向指挥中心报告失火范围、干部职工人数及火灾现场机关参与救援的人数。指挥范围内有关人员到疏散通道引导干部职工疏散,并告之干部职工疏散集合地点并做好安慰和解释工作。
c)积极配合综合处有关部门有条不紊地整理帐目、文件资料等、对该上锁的要锁好,须随身携带的装载好,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3)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
a)火灾确认后,义务消防队员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b)义务消防队长向队员简单介绍火灾,分配任务。
c)义务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准备好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
d)迅速派两名义务消防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在安全的情况下,可使用消防梯、消防绳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然后将消防梯消防绳送底层,供义务消防队员备用。
e)迅速组织队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及时将灭火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
(4)干部职工的疏散
根据火灾确定是否需要全面疏散火灾现场及附近干部职工。疏散命令由总指挥下达。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a)指挥部人员按照总指挥指令负责用紧急广播先通知着火地点的干部职工、或由现场人员逐个通知疏散。
b)义务消防员负责引导干部职工疏散,把疏散的人员安排到安全地点,现场外人员或是准备进入火灾范围的人员由现场外围值班护人员负责引导疏散。在引导疏散时要注意保持秩序,防止挤伤、踏伤等非事故引起的意外,并注意清点现场疏散的人数,防止遗漏。
(5)与专业消防队员配合
如果已向公安消防 “119”台报警,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专业消防队员,行动的具体办法如下:
a)各部门接到火灾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待命等候指示。
b)综合处:负责维持辖区周围的秩序,根据情况疏导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队顺利到位;派人到机关外围主要路口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机关的火灾现场;派人到机关控制区,并视情况或按总指挥的命令断电、断气。
c)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指挥要将指挥权交出,并主动介绍火灾情况,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工作。
(6)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做好以下善后工作:
a)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和火灾现场受困人员人数,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范围。
b) 综合处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集合地点干部职工的临时生活,在必要时负责与医疗单位联系;在火灾扑灭后,负责与自来水机关、供电局等单位联系;及时恢复消防和其它设备的运行;负责保护现场,配合调查人员做好清场;保洁员应迅速清理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范围环境卫生。
c)火灾扑灭后,各相关人员按分工做好善后工作,除保护好火灾现场外,其它地方应尽快恢复原状,由综合处负责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总结,对扑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提出表扬。
(7)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a)如若火灾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节假日,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机关安全负责人,负责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火灾扑救工作,在此之前,值班负责人要担负起总指挥的职责,待总指挥到场后简要向总指挥汇报并听从总指挥的指令。
b)在整个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其他工作要让位于火灾的扑救工作,随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做出迅速反应,各个岗位出现的情况也要随时向总指挥汇报,以便总指挥掌握情况,迅速做出正确的决定。
c)当火灾由机关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
d)总指挥部设在现场,所有命令由总指挥下达。
e)火灾发生后,所有手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当总指挥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f)实施疏散计划时,要将干部职工有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灾危险的干部职工再回到他们的居住、工作范围,疏散时由护厂员或工段负责人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g)综合处负责指导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还包括:干部职工房间、卫生间等公共范围是否留有未熄灭火种、烟头和未关闭的灯,出入通道是否畅通。
四、工作保障
1、人员保障。各处所凡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机关义务消防队。
2、经费保障。每年要根据工作需要,年初安排一定的经费保障训练、演习和设备配置等所需。
3、设施保障。要定期更换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