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青山
(2016年7月15日)
同志们:
根据机关党委的部署和综合处党支部的安排,我们今天在这里交流讨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情况。借此机会,我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第二专题学习教育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重点看能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
通过近两个月时间的学习,特别是聆听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我收益颇丰、感触良多。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据记载,“规矩”一词最早出自记录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管仲言行思想的著作《管子》。《管子·形势解》在解释我国造车始祖奚仲的造车之法时说:“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管子·七臣七主》有言:“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其中第一句话里的“规矩”是指工匠所用到的圆形、方形工具,第二句话里的 “规矩”一词是指规章法则,这两句话将“规矩”一词的本义和引申义都说明得十分明了。而我们日常所说之“规矩”,更多的是“吏民”都应遵守的法律政令和社会公德之“规矩”,如《史记·礼书》说道:“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文就是:人类社会的万千世界,规矩则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事前要从事仁义道德、法纪观念的教育,事后则要用刑罚来对遵守公序良德的好坏情况进行奖励和制裁。
《韩非子·解老》中有句话,叫“万物莫不有规矩”;马克思也说,世界上所有物质都是按一定的规律来运动的。这两句话都说明事物的发展都是其固有的一些“规律”或“规矩”来起决定性作用。宇宙有宇宙的运行规矩,比如地球总是绕着太阳转、月亮总是围着地球转;生物也有着自己的活动规矩或生存法则,比如“鱼儿离不开水,瓜儿离不开秧”、“万物生长靠太阳”。我们可能都看过《动物世界》这个专题片,从中我们发现任何一个动物种群,它们内部都有一定的规矩起着作用。比如蜜蜂,雄蜂只负责与蜂王交配;蜂王负责产卵并分泌一种特殊物质用来管理工蜂;工蜂则负责采集食物、哺育幼虫、保巢攻敌等工作,同时,工蜂外出采蜜也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来从事,否则就会找不到蜜、回不了巢。这其中,任何一个规矩被破坏,蜂群就会遭受灭顶之灾。可见,规矩的作用是巨大而具有决定性功能的。
人类社会则更是受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制约。这些规矩表现为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等等,正是这些具有不同功能的规矩发挥着不同的、特有的作用,才共同推动了人类社会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总结人类历史,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但凡古今中外之治国理政,男女老幼之为人处事,莫不以规矩而求其善之善者也。
我们中国共产党是特别讲规矩的一个政党。我们党的规矩来自四个方面:一个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和方法论;一个是我们的党章党规;一个是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还包括我们认同的一些国际法;一个是人类社会的公序良德,特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观来指导我们的行动,按照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以及党纪国法等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来开展我们的活动。
就党内而言,《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的总规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种党的纪律规定和行为规范,是我们必须遵循的规矩。用纪律来划分,归纳起来就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所有这些纪律总和起来,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党内规矩。
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们要讲规矩,就应当而且必须做到: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廉洁用权,执政为民,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总的来看,由于我们很好地执行了党内规矩,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使得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是,由于一些人不讲规矩,也使我们党的事业曾经遭受巨大损失。特别是当前,我们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为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不遭到破坏,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如期达成,严明党的规矩和纪律,全面从严治党,显得尤其紧要和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尽管中央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绝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然而,总有部分人将警告当耳旁风,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找靠山、架“天线”,甚至演化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不信奉党的纪律和规矩,却推崇“潜规则”,甚至有的党员干部之间还形成了人身依附关系。
人不遵规矩则废,党不循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则是生命线。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遵守的规矩。如果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2014年查处的山西“塌方式腐败”、中石油腐败窝案、发改委“审批崩塌式腐败”等大案要案,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所结出的“恶果”。
对党内不守规矩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用“七个有之”进行了严肃批评。他说: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的要求: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我们该如何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呢?总得来说,就是要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掉“四大危险”、做到“五个必须”、遵守“六项纪律”、批判“七个有之”。具体到我们的实际工作和生活来说,我以为应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号召,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增强政治意识。在“四个意识”中,政治意识是管总的,只有强化政治意识、懂得政治规矩,才会有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而要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围绕大局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绝不能各行其是,因小失大,以私废公。要讲政治、顾大局,明辨是非,不谋个人私利、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把聪明才智用到干事创业上来;要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凝聚战斗力和执行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要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地方服从中央、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其次,要树立廉政意识。我们看一个党员、一个干部是否合格,考察标准就是德能勤绩廉,而廉是基础,廉洁不保而诸事全废。“公生明,廉生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要做到慎始、慎独、慎微、慎行,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帐、自由账,千万不要做人生的糊涂帐;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不要处处贪小利、事事要福利,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第三,要强化敬畏意识。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谨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会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而擅越“雷池”、乱闯“红灯”、践踏“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问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对法纪的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沦为党的败类、人民的公敌。
最后,要有担当意识。苏轼在《谢南省主文启·王内翰》一文中,对如何选择既守规矩又敢于作为、勇于担当的人,发出了“欲求倜傥超拔之才,则惧其放荡,而或至于无度;欲求规矩尺寸之士,则病其龌龊,而不能有所为。”的感慨,这是东坡先生慨叹“取士之道,古难两全”!现实也确实给了我们这样的感觉: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人,往往不守规矩而恣意枉为;循规蹈矩、谨言慎行之人,往往又墨守成规而难有作为。十八大以后,全党的规矩意识是大大地增强了,但一些党员干部也表现出了不敢为、不愿为的现象,认为规矩太多、纪律太严、处分太重,不如不干事或少干事,免得一不小心赔了卿卿性命!殊不知,在其位而不谋其政,是为怠政、懒政;在党而不为党、忧党,是为不爱党。凡此种种不作为、不敢为、不愿为,也是不讲规矩的一种表现,且其危害也重。值此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不能再错失良机,更不能做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我们应当做到既守规矩又讲担当、既守纪律更讲奉献,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工作,大胆前行,努力做一个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努力为全省地方志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