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17-01-16 00:00 【字体: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省绩效考核办:

201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绩效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委根据《2016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2016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获为2016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和2016年度综治工作合格单位。现将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开发

1.尽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由于受去年底多阴雨天气的影响,扶贫驻点青松村柑橘品质有所降低,导致销路和价格都不乐观,严重影响贫困户的收入。我委领导积极向省直多家单位推销青松村果农的冰糖橙。经过努力,20161月份帮助青松村贫困户成功销售出去了37420斤冰糖橙,整体创收68104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7万元,完成了青松村产业园1.8千米道路硬化工程;投资25万元完成了村第六组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争取到现代农业项目资金35万元、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第七组水泥路面硬化;筹资20万元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筹资49万元,除险加固第九组和第一组山塘;筹资14万元,配合已到位的10万教育资金维修了村小学教学点。

3.实施精准扶贫脱贫一是实施“以奖代扶”政策。为了挖掘贫困户增收潜力,驻村工作队与村支两委共同制定了“以奖代扶”措施,鼓励大家积极发展种养殖业。二是试行订单制农业。引导贫困户试种植10亩紫山药和10亩彩色水稻,合同约定由湖南康瑞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并按一定价格收购。三是示范引领。选定青松村集中连片的150亩柑橘林作为该村柑橘高效标准示范园进行建设,由湖南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柑橘团队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以此带动全村4000多亩柑橘水果产业发展。

4.认真开展脱贫核查。419,省外侨办刘牧等一行到青松村进行2015年脱贫核查。核查组走访了12户去年脱贫的贫困户,详细询问了他们去年的收入情况。本次核查在洪江市3个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中排名第一。

5、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委机关所有厅级干部都分批带领相关处所负责人到青松村开展了帮扶工作调研、走访慰问贫困户。分管领导更是多次到青松村调研,与市乡村三级共商帮扶工作,与贫困户面对面开展座谈。并就帮扶工作中的困难、群众的要求记在心里,回长沙后积极协调解决。进村调研走访过程中,委领导全程体现“严”和“实”的要求,做到身进心进思想进、真访实访,务求实效。

经省扶贫办组织的2016年度扶贫工作考核,我委驻洪江市青松村的驻村帮扶工作综合得分97分,继续保持了优秀等次。

(以上自评得分100分。)

二、深化改革与依法治省

(一)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及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及时调查研究并起草制订了相关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16年元月份正式印发,《湖南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湘志编〔201628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也于6月份正式印发。不存在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情况;不存在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不存在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受到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件被中保委通报批评或被省保委通报批评的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网络管理,部门网站不存在被国办通报批评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行政行为违法违规及未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不存在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查处的情况。严格依法依规缴税、协税、护税、提供涉税信息。依照税法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核算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按照《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信访事项,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⑦不存在未经审批违法布置统计调查及不按统计制度规定提供有关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或报送数据不实的情况。

(三)优化发展环境与企业减负。省委、省政府没有给本委安排此项工作任务。

(以上自评得分190分。)

三、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

(一)综治(平安建设)。修订印发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完善了相关工作方案。通过狠抓综治、平安创建、法制学习教育,全委干部职工的综治、平安创建观念、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在年终的各项检查评比中被省政府评为2016年度综治工作合格单位。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宣传思想工作。认真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发生破坏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印发了《中共湖南省地方志编委会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举办论坛、讲座均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未出现导向错误的情况。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我委主办的《文献与人物》杂志还开辟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专栏。召开全省依法治志推进会,对《纲要》、《意见》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2016613日,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的《规划纲要》),是我们根据《纲要》、《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出来的。总体是在《纲要》、《意见》基础上的具体化和细化,有利于进一步操作实施。

(三)组织建设。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在党建方面努力做到“三个贯穿”。一是把以身作则贯穿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示下,在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上当好各级干部的表率。自觉履行党组书记的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作为自身基本职责,将党建与地方志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和考核。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接受监督,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各处所负责人的积极性,形成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抓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管理贯穿始终。严格按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一系列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实效性。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执行民主集中制,听取群众意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形成良好的民主风气。三是把严格监督贯穿始终。从严监督检查,在抓好机关党委及纪检部门专门监督各处所党建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成为党建工作主体,切实提升党建实效。从严考核评估,把“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列入地方志机关效能考核和综合考评,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前置审核条件。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委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二是召开了全委党员大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三是委领导在支部党员大会带头上党课,认真撰写学习体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两学一做”第一专题“讲政治、有信念”、第二专题“讲规矩、有纪律”、第三专题“讲道德、有品行”和第四专题“讲奉献、有作为”支部研讨会。四是委党组深入学习了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党委换届情况。我委机关党委还没有到换届选举时限。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机关党委把建设队伍核心任务贯穿始终,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体制机制,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推动我委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发展。根据党员人数和现实工作需要,机关党委于今年7月份相继批准并指导有关支部选举产生了3个支部委员会、增选了2个支部专职副书记。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情况。一是查所属党员实有数。经查我委机关在册党员63人:在职正式党员34人,预备党员2人(系20167月批准);离退休老党员27人。二是查流动党员实有数、是否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经查在职党员都在职在岗,退休老党员无长期在外地滞留情况,且电话联系正常,无失联党员。各支部也未接收外来挂名党员,故不存有流动党员现象。因此未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三是查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是否按程序发展党员、是否有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委机关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和户口本、身份证,核实了所有党员的身份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所有党员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无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四是查2013年以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有口袋党员情况。经查201311日至20151030日期间,支部通过机关党委共转入党员4人、转出党员2人,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口袋党员现象。

(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和谐,运转良好,一把手作用发挥充分,班子成员齐心协力谋发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任了市县志工作指导处和年鉴工作处副处长、省志处副调研员。对曾经的违规用人情况进行了纠正。严格按要求完成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党管人才的要求,切实做到人才服务工作到位。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对2016年遴选的2名公务员进行了细致考察,现正在网上进行公示。积极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人社厅的安排,我们主动与相关军转干部进行了联系沟通,2015军转干部无人来我单位。落实《贯彻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规划(2015-2017)》,按要求做好党外中层干部配备、落实党外干部三权、发挥特约人员作用及开展政党协商和对口联系工作情况。现配有党外中层领导干部1名,并充分尊重其行使行政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建议权,聘请特约人员17个。⑦严格按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工作自评或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不存在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的情况。

(三)作风建设。严格作风管理与监督,从严治党,2016年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也未收到省委督察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纪委批办交办督办的关于我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相关重大问题和案件。②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一是指导督促本委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协助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协助并指导综合处等部门健全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志书年鉴出入库管理等工作制度,至始至终参与监督《湖南年鉴》和《文献与人物》出版印刷、阅览室维修改造以及大宗办公用品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二是指导修订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暂行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四是认真进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责述廉等制度,共30人次。

(四)廉政建设。印发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处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了廉政建设教育。目前未出现违纪案件及违纪违规问题。

(五)应急管理。无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制定和修订了应急工作预案;在春节、五一长假期间,我委安排专人在办公室值班,从未发生过脱岗、离岗现象。

(六)财税管理。为规范资金使用,保基本运转、保业务开展,委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年各项开支作出了详细的预算安排,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并要求各处所严格执行预算。同时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切实加强了对“三公”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和财务监管。严格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申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详细规定了资金审批流程,建立了监管机制,通过完善审核流程、完善政务公开、严格监督等手段,保障了专项资金审批管理规范、透明、安全。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审计工作。6月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委财务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

(七)建议提案办理。我委今年未收到此项工作任务。

(八)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①已于201511月份顺利完成了公车改革,今年初印发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无超编、超标车。②对委机关办公用房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没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也没有违规出租(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九)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出现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情况,也未发生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以上自评得分230分。)

四、重点工作

2016年,省地方志编委会以依法治志推进年活动为抓手,狠抓各项业务工作。

(一)大力推进《湖南省志(综合本)》编纂工作。

全委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与省直各承编单位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委领导按照分工,亲自督促和协助相关处所及其工作人员加强与所联系承编单位的联系,大力推进编纂工作。目前,绝大多数承编单位已经启动编纂工作,已评议的稿件:“林业”篇、“人大”篇、“政协”篇、“国土资源”篇、“水利”篇、“乡镇企业”篇和“安全生产管理”篇等。

(二)切实抓好省级修志工作。

1、努力完成《湖南省志(1978-2002)》第二轮修志任务。出版了《湖南省志(1978-2002)·统计志》;已评议《湖南省志(1978-2002)·铁路志》,编辑加工《湖南省志(1978-2002)·粮食流通志》。

2、启动《湖南省志》特色志编修工作。出版了《岳阳楼志》;已完成《南岳衡山志》篇目和《舜帝陵志》初稿及《炎帝陵志》编纂方案、篇目设计工作;《洞庭湖志》已在印刷厂改版制作。

(三)加快市县志编修进程。

为切实推动依法治志,确保2018年全面如期完成市县两级二轮修志工作任务。56日,在长沙召开了全省推进依法治志工作会议,并同时套开了二轮市县志书编修促进工作会,全面部署市县两级二轮修志攻坚任务。

1、认真开展志书的评审、验收、出版工作。已完成第二轮《安乡县志》、《汨罗市志》、《岳阳市岳阳楼区志》、《湘潭市志》和《衡阳市蒸湘区志》5部志稿的终审验收;评审了《怀化市鹤城区志》、《中方县志》和《郴州市志》;出版了《茶陵县志》、《湘潭市雨湖区志》和《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志》3部县级志书。

2、持续推进《湖南乡镇简志》编纂工作。《湖南乡镇简志》是省地方志编委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的一项系统工程,各市州分卷出版。自部署以来,各市州分卷有序推进,湘西自治州卷、张家界市卷现已终审验收,即将交付出版;郴州市卷已交付评审。常德市卷、湘潭市卷已总纂成稿,即将评审。其他大部分分卷均在总纂或编纂之中。全省乡镇简志编修工作进展顺利。

《中国名镇志》是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部署启动的国家级文化工程,成系列分卷出版。我省已申报10部,往后还将继续申报。《寨市镇志》、《王家坪镇志》现已列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第二批出版计划,即将交付出版。

3、编发工作简讯,加强工作指导。为加强对市县两级的工作指导,及时互通工作信息,今年来市县志处共编发了13期《市县志工作简讯》,刊发简讯40余条。

(四)努力促进年鉴编纂工作。

1、着力保障《湖南年鉴》编纂进度和水平。到目前止,年鉴编辑部已经按时间节点完成《湖南年鉴》组稿、编辑和出版工作。

2、积极做好《中国地方志年鉴(2016)》湖南部分撰稿工作。已完成《中国地方志年鉴(2016)》湖南部分的组稿撰稿工作,上报了约32000字的组稿材料。

(五)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1、刊物工作步入正轨。《湖南年鉴·文献与人物》已出版6期(已上传湖南地方志网),建立了《湖南年鉴·文献与人物》微信工作号。

2、课题工作由全省走向全国。今年面向全省方志系统下发《关于开展“湘志杯”2016年地方志理论研究征文的通知》,同时,通过刊物面向全国刊发征文启事。收到省内外论文60余篇。

3、湖南方志馆实现常态开放。完成了新书上架18000多本(包括4000多本期刊),共接待方志系统内查阅资料人员100余人次;“湖南数字方志馆”工程正式启动,对第一轮志书和《湖南年鉴》完成了8000万字数字化,实际完成制作旧志古籍PDF51种。

4、光绪《湖南通志》基本完成点校工作。今年5月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7月收齐了专家审阅稿,电子版已送出版社。力争2017年上半年公开出版,以实现湖南省公开出版旧志整理成果零的突破。

(以上自评得分400分。)

2017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按照绩效管理与考核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为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美丽湖南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1229



方志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