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隆清华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湘志编干〔2017〕2号
委机关各处、所:
经研究决定:
隆清华同志正式任市县志工作指导处处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