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5月14日,“坚持依法治志 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长沙市会议中心举行。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承新,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钱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敏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以国家立法形式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保证了这一延续两千余年的文化血脉在新时代稳固传承;《条例》顺应时代需求,以法律手段规范地方志工作的组织管理、编纂出版、资源利用等各环节,解决了随意性大、协调困难等问题,为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指出,《条例》颁布实施的20年,是湖南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的20年。全省地方志系统以“修史立典,存史启智,以文化人”为己任,依法治志、守正创新,取得历史性成就。湖南省于2008年和2023年先后出台《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全省圆满完成首轮修志任务,二轮修志扎实推进,三轮修志试点顺利启动,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编纂出版向建党百年献礼图书,在全国首创《“志”说湖南——大型史志文物联展》,专题资政参考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省情课程被列入省委党校基本教学内容;建成省地方志专家库,吸纳全省方志人才,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地方志工作队伍。
会议强调,全省地方志系统要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依法治志、守正创新,继续发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以高度使命感责任感传承好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会议强调,要以《条例》颁布二十周年为新起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依法治志全过程,高质量推进第三轮修志和年鉴精品建设,强化志书成果转化应用和方志文化活化利用,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推动地方志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会上,相关单位和企业代表先后就地方志立法保障、基层实践、行业应用等发言交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二十年法治实践积淀了依法治志宝贵经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锐意进取、守正创新,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长沙依法治志20年成果掠影》。成果展以“依法治志 继往开来”为主题,从法治建设、志书、年鉴、“两个融合”、地方志文化传播等10个方面,展示了长沙地方志事业20年发展的部分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