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院网站 dfz.hunan.gov.cn 时间:2025-06-20 11:56 【字体:

2024年度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2025年 4 月 20 日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文件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省地方志编纂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

2.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开展地方志质量建设;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

4.负责以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方志馆的建设与管理;

5.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实施地情调查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7.组织实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省志工作部、市县志工作部、年鉴工作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有下属二级机构1个: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湖南方志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我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我院下属二级机构湖南省地方文献研究所(湖南方志馆)核定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541.92万元,包括:当年预算收入3,364.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744.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79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7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19万元,项目支出999.11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725.1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1,12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81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999.11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922.24万元,资本性支出76.87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我院业务工作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我院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方志馆藏书购置等支出。

具体项目包括:地方志编修与研究经费64.04万元,《湖南年鉴》编印经费95.67万元,脱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年鉴资助项目223.7万元,《韩公亭》刊物编印经费19.93万元,《中国湘菜志》编纂项目80.85万元,“志说湖南”史志文物展项目279.13万元,其他项目经费235.79万元,用于地方志事业发展、县级《扶贫志》编纂、旧志普查、图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室维修改造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7.4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3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车辆保有量4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17.99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政府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省地方志编纂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担当新的文化使命,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年初预算各绩效目标均高质量完成

(一)重点项目建设出新出彩。坚持守正创新,努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道“融合命题”,联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在全国首创举办《“志”说湖南—大型史志·文物联展》。展览通过七个篇章的展线空间,共展出古代方志典籍148本(套)、相关文物118件(套)、图片126幅(组)、多媒体9处、观众互动6处,展览以地方志记载为主线,辅之以文物、非遗及科技手段,实现以物证史、以史释物,达到贯通古今“志”说和生动形象说“志”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新探索、新实践。展览于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22日在湖南博物院免费向公众开放,共吸引20余万人次来自全国各地的观众参观,多位省领导亲临展厅指导,给予高度评价,也收获了业内同行的好评点赞,特别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领导观展后深受启发,决定在央视推出《“志”说中国》大型文化节目。

(二)志鉴编纂工作有力有效。按照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湖南省扶贫志》和《湖南省全面小康志》(以下简称“两志”)编纂工作。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省委编委已印发《关于成立湖南省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在拟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两志”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已完成“两志”编纂工作预算集中评审。纳入中国扶贫志丛书的3部扶贫志,1部已提交终审,2部完成复审,其中花垣县、凤凰县扶贫志编纂工作被中志办通报表扬。加快推进《湖南省志(综合本)》编纂工作,复审24篇志稿,完成《序言》初稿。重点推进《中国湘菜志》编纂出版,已与省文旅厅、省商务厅联合发文开展《中国湘菜志》编纂资料收征集工作。编纂出版《湖南对口援疆志(1998-2022)》。指导出版县级志书2部,验收市县级志稿3部,终审市县级志稿3部。指导列入中国名镇名村志丛书系列的4部志书编纂工作,湖南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出版工作在全国排名第七位。指导3部湖南乡镇村志编纂出版工作。《湖南年鉴(2024)》、全省137部2024卷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均已交付出版,启动率、移交出版率、公开出版率均为100%。《鉴证湖南(2024)》公开出版。在第九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比中,推荐的23部年鉴全部获奖,其中《湖南年鉴》获评一等奖。在《中国地方志年鉴》编纂研讨会上交流编纂经验。完成《中国地方志年鉴(2024)》湖南卷组稿。

(三)方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有声有色。编印《韩公亭》6期,向社会各界赠阅书刊1.7万余册。湖南方志馆新上架图书1270种、1508册。完成基于国产化的湖南数字方志馆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湖南智慧方志”项目建设前置审查。服务全省第三届旅发大会,指导并资助《志说衡阳·一山一衡阳》编纂出版。指导并资助岳阳市地方志编纂室征集、整理2024年度洪涝灾情存史资料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度我院预算执行进度为76.92%,项目经费执行进度较为落后,预算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实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完工,需按项目进度和比例付款,经费结余下年使用;二是志书编纂流程复杂,部分跨年度的志书编纂项目,尚处于前期编纂阶段,年内实际支出经费所占项目总额比例较小。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定期通报资金执行进度,按照“业务部门依事支出、财务部门依法监控”的原则,各责任部室所对相关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财务部门对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重点关注项目关键节点是否按时完成,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跨年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于跨年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业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总体绩效目标,提高分阶段成果与经费需求的匹配度,保障项目经费在各年度按需合理分配,从而提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资金执行率。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69分,完成自评后我院将及时向各部室所通报自评结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评价结果将作为全院改进预算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院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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